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上海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员工安全健康,确保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上海考区有关工作平稳推行,依据现在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需要,结合考试工作及考试知识点实质,现将考生疫情防控需要和手段告知如下,考生务必充分知道理解并遵照实行。1、考生应于考试前7天做好备考期间个人平时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同时应按需要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有关信息并确认签字。每科目考试均需提供一份《考生承诺书》,在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时,应主动交给监考职员。根据“应接尽接”原则,建议考生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疫苗接种,符合条件的还可完成加大免疫接种。2、存在以下健康异常状况的考生,应于2023年1月5日9:00—16:00进行在线异常申报(申报链接:https://shacs.gov.cn/info-collector-ui/):1. 1月4日0:00至1月5日16:00期间,最后一次(以测试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核酸或抗原测试结果显示为阳性的。2. 1月5日当天存在发热(体温≥37.3℃)、明显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试机构将为进行健康异常状况申报的考生安排备用考场和考位参加考试。请有关考生确保健康异常申报时填写的手机号与报名时填写的一致,并关注开头为【考试院】的短信公告。无异常状况的考生不需要申报。3、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知识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试知识点员工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试知识点时,考生应同意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纸质准考证、③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纸质《考生承诺书》(每一个科目一份)。进行过健康异常状况申报的考生应依据现场员工引导通过专用通道进入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因个人缘由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考试的,视同缺考处置。4、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1. 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准时知道相应考试疫情防控有关需要,积极配合考试知识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2. 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前往职员密集区域,防止与无关职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合佩带口罩,在各种场合维持肯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量做到居住地与考试知识点之间“两点一线”。3. 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非阀门式的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多备几个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需要摘戴口罩外,进出考试知识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均应当全程规范佩带非阀门式的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4.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向监考职员报告,经考试知识点医务职员评估后拥有继续完成人高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医;对评估不拥有继续完成人高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准时送医就医。5. 倡导考生自行赴考,送考职员不能进入考试知识点和在考试知识点周围聚集,考试知识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试知识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5、考生凡有不真实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手段的,或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一经发现,一律不能参加考试,导致影响和后果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6、考生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需要,将依据疫情防控形势当令调整。考生应随时关注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上海考区疫情防控最新需要及相应告知书、承诺书内容。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上海考区疫情防控需要参照本告知书实行。附件: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上海考区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1月1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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